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着机遇,也面临着挑战。做好这项工作,责任重大,也十分光荣。
第一,以规划为指导,抓好基础工作。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矿产资源法》的修改工作要抓紧,增加这两部法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,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证。
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勘查规划、矿产开发规划是具体指导工作的法规性文件,但长时间未作修改,对开展工作有影响。
土地普查工作要解决家底不清的问题,但要防止借普查之机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倾向。
第二,抓改革,规范建设国土资源市场。土地市场化程度在全国一级市场仅占50%左右,二级市场伴随着房地产市场刚刚启动,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还未很好解决。
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》,对推进地质改革指明了方向,但贯彻工作要抓紧、抓实。要大力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,减少行政审批,推行招拍挂等有偿获得矿业权制度,提高工作透明度,接受监督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一级市场要解决过多的审批和资源的粗放浪费问题,二级市场要解决大矿小开、多头开矿问题和矿业权的有序流转问题,要解决过分的权力集中问题。
第三,开展好国土资源业务工作。解决国土资源部门职能不到位的问题,从单纯的业务部门向综合部门过渡。
综合执法工作——解决执法难的问题,建立综合的机制和制度,从单一部门执法向综合执法过渡,做到职能到位、执法到位。
规范化建设——解决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。乡镇国土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,在全系统开展抓基层打基础工作,狠抓乡镇国土所基础工作,加强乡镇国土所的软件和硬件建设。
做好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。一是国土资源统计概念和规范的统计项目要尽快建立,完善定量分析工作规程。二是建立国土资源规范统一的信息软件,提高工作效率,建设各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综合软件。
第四,丰富宏观调控手段,切实保障发展。要用好法律手段、政策手段、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。
第五,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。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与建设用地不足是一对矛盾,但又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。这就需要从法律角度去研究,解决集体土地法人缺失或缺位问题。